<爽報>新案誘客 瞎取山寨案名
取個好案名,是建案一開始的決勝點,取得好就容易大賣,不料還是很多人只愛取個山寨的,好似昭告大家:我們只會作山寨品、我們只想讓網路搜尋隨時找到,而不管這中間有沒有版權問題。
好比最近有個Line世代,但該案跟大家手上用的賴,一點關係也沒有,被警告後只好悶頭改名。在這之前還有FB計劃,當然是跟Facebook沒有合夥性的關連,大概FB根本就沒注意到這件事,畢竟網路公司整天想如何賺廣告費,人家用個簡寫有沒有侵權就要問法院了。那東大HOLA呢?我只會聯想到不賣房子的HOLA家居,至於寶格麗、寬庭Villa、紀凡希、晴空樹、一堆東方文華,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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